7月20日,中纪委官网公布: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长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天津纪检官员透露,武长顺落马或涉及利用其多项专利在天津智能交通建设及与交通相关的领域中牟取不当利益。与武长顺有关的两处地方被查抄,共拉走了12辆皮卡车的物品。(8月11日《新京报》)

申请专利35项,在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等多家高校,担任兼职教授和研究员,并撰写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专业论著10余部。乍一看,武长顺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者型官员。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如此一位高学历、高素质、高产出的“专利局长”,竟然也是个硕鼠。据天津纪检系统干部透漏,“武长顺涉嫌利用专利在天津交通领域牟取不正当利益。”

其实,尽管打着学者型官员的标签,且有发明专利做掩护。但武长顺的敛财之路,也并非踏雪无痕。其一,武长顺发明的99型、12型信号灯,遍布天津。但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此种信号灯竞争优势并不明显,在其它地区几乎没有应有。如此一个低附加值的“高科技产品”在天津一枝独秀,岂不是权力,强行推广的“信号灯”么?

其二,武长顺大多数专利应有,都属于霸王硬上弓。据报道,武长顺专利所属的三家公司有公安背景,且其进行的24项中标记录中,有12项为单一来源采购;其他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但常出现没有其他公司来“谈判”的情况。屏蔽竞争的采购模式,何谈公平?试想,武长顺不是发明人,这些产品能获得如此优待么?其背后的利益纠葛不言自明!

然而,让人诧异的是,武长顺腐败漏洞百出,可其专利腐败居然能够一路绿灯,走的如此之远、持续时间如此之长。据报道,近几年武长顺至少被相关部门调查了4、5次,可每次都能化险为夷。诚然,武长顺善于用亲民秀、“勤政演出”,漂白自己。但有关方面对专利腐败的长期忽视,更不容易忽视。

“专利腐败”给有关部门的警示是,权力脱缰任何小的细节,都可能成为捞钱的工具。在日常工作中,相关部门往往对实物受贿、变相雅贿,盯得死、管得严。然而,随着官员“反反腐”的能力不断增强,这种明面上的腐败,会越来越小。穿着商业“马甲”的变相贿赂反而会增加。因此,有关部门,与其死盯着腐败,不如盯紧权力。唯有如此,才能以不变应万变。

据最新一期《环球人物》披露,前天津市公安局局长兼政协副主席武长顺曾经于1992年在一娱乐场所嫖娼被抓,但时任天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的宋平顺却将其“捞”出。当时,此事在公安系统尽人皆知,可是,此事并未殃及武长顺的仕途,相反,在他出来后不久,就升任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屈指一数,上述事件距离武长顺落马已经整整22年之久。一桩嫖娼丑闻,能够跨世纪地被隐瞒至今,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奇迹。不过,结合中国的法制环境和新闻舆论环境看,出现这样的结果其实也在情理之中。

试想,在1992年的时候,互联网还没有普及,而传统媒体则自由度十分有限,加上武长顺是高级别的警察,而且是宋平顺的红人,最后被宋平顺出手相“救”。虽然在公安系统对其嫖娼一事尽人皆知,但没有谁敢吃了豹子胆向媒体爆料,也没有媒体敢吃了豹子胆对此进行报道。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武长顺嫖娼也就成了旧闻,也就没有人愿意把这页书重新翻出来。随着武长顺的步步高升,更是没有人敢于提及此事。直到武长顺此次幡然落马,此事方才得以重见天日。得知此事后,相信又是一片舆论哗然,有人对武长顺嗤之以鼻,也有人对媒体的马后炮冷嘲热讽。

以新闻标准来衡量,媒体对武长顺嫖娼一事直到22年后才曝光,的确对不起“无冕之王”这一美誉。不过,设身处地地为媒体想一下,板子确实不该只打在媒体的屁股上。倘若武长顺嫖娼发生在最近几年,只要有人敢于图文并茂地爆料,相信拉他下马完全不成问题。

消息虽然迟到了,但迟到总比不到的要好,如果直到武长顺落马,还没有媒体敢于揭露他的这一丑闻,那中国媒体才真的算得上是扶不起的刘阿斗。只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武长顺嫖娼的消息,公众绝不应该只是一笑而过,在这背后,其实有太多太多值得思考的问题,尤其是制度层面的问题。

武长顺嫖娼未受到惩罚也就算了,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人,不仅仕途不受嫖娼影响,反而还被带病提拔到更高的职位上。很显然,武长顺有问题,我们的用人制度更有问题,这样的事情对于一个可以票选官员的国家民众而言绝对是难以想象的。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誓言要将官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力反腐虽然不能达成这一愿望,但却可以震慑官员,让官员有了“伸手必被捉”的敬畏之心,从而可以为制度的革故鼎新创造条件,只有当官员的权力具有充分的民意基础,并置于阳光底下暴晒,才不至于让武长顺嫖娼的丑闻被冰封22年,更不会让其病入膏肓却逆势上升。

天津纪检系统干部日前透露,上月底落马的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长武长顺,或涉嫌利用其多项专利在天津智能交通建设及相关领域中牟取不当利益。从1999年到2013年间,武长顺发明及领衔发明了35项专利,它们大都与警务工作有关,且被大规模用于天津的交通领域。(8月11日《新京报》)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利”,而唯独“专利”显得“高大上”。在注重知识产权的国家,专利拥有者通常被认为是有头脑、有思路、有智慧的人才。在此语境下,“技术型官员”“研究型官员”往往给人以高雅的形象,如果再来顶博士帽子,就更完美了。

天津市前公安局长武长顺,就是这样的官员。不仅头顶博士帽,还在多所知名大学兼职教授和研究员,“理论成果”丰富,专利发明数量也相当可观。乍看起来,武长顺的人生轨迹基本是“官场里教授做得好”“教授圈里官当得大”的最真实写照。但是,在当教授和当官并不冲突的当下,这种身份重合显然不是最让人揪心的。真正让公众愤怒的,是一些官员用公共权力衍生出形形色色的腐败新变种。

作为腐败新变种的“专利腐败”,在武长顺身上有了最突出的佐证。看到天津已有721个路口安装使用武长顺领衔发明的“99型整屏分段交通信号灯”的报道时,许多人明白了“技术型官员”“研究型官员”存在的真正缘由。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60万人申请相关专利,但能转化为生产力、运行到实际生活中的极少。而《专利法》规定,专利所有权属于单位或公司的,专利推广应用后,发明人一般可获得2%到3%、最多不超过5%的报酬。除去政府对相关专利发明的直接补贴外,专利发明人在专利推广中的报酬,想必也非常可观。

武长顺能够成为多项专利的领衔发明人的真正缘由,或许只是为自己的权力套现找一个看似合理的出口。专利如果是清汤寡水,相信没有几个人想沾边,可专利一旦得以推广,尤其在一个地方通过权力强行推广,背后的利益可能就会超出一般人的想象。虽然武长顺有没有通过专利获取回扣、通过专利谋取了多少利益暂未可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权力得不到约束,权力就会变现成许多“利”。直接一些的会变成现利,隐蔽一些的则可能先变成“专利”再变成现利。

“权力变现专利”的事实,再一次说明,不受制约的权力极有可能刷新人们对腐败的认识。即便是再“高精尖”的科技发明,也可以伸进脚去。除此之外,还需要警惕的现象有许多,比如,一些官员成为了所谓的著名诗人、文学家,还有一些官员成为了书法家、艺术家,这些也容易变种为一些权力套现的具体形式。

杜绝腐败新变种不断涌现,就要真正让权力入笼,让监督与腐败赛跑。《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但官员申请专利到底算不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却并不明确。可见,《公务员法》等应对公务员尤其官员申请专利等行为有所规范、制约。一言以蔽之,只有约束好权力,才不会有名目繁多的“利”。

据8月11日《新京报》报导,7月20日,中纪委官网公布: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长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知情人透露,武或涉嫌利用专利在天津交通领域牟取不正当利益。武长顺担任交通管理局局长11年,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11年;发明的34项专利与智能交通等领域相关;而掌握其专利的公司多有公安背景,经营范围也与其管理领域多有重合。

如果不是纪检部门出手打“老虎”,“发明家”武长顺仍会光彩照人,继续创造佳话。看看他的简历,可谓“学富五车”。公开资料显示,武长顺2005年获得博士学位;受聘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18所著名高等院校、研究中心,担任兼职教授和研究员,撰写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专业论著10余部;2013年年初,他还取得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不用说身为一名公务繁忙的官员,就连全职研究人员,忙活一辈子也未必能取得如此斐然的业绩。当然,事实证明,他更像是“财”高八斗——两处地方被查抄,一共拉走了12辆皮卡车的物品。

最“难能可贵”的是,武局长的每一项发明都得到了及时充分的“孵化”,这更令那些专门从事专利发明的人“羡慕嫉妒恨”。除了一件胖男孩怀抱金鱼造型的摆饰品外,武长顺其余34项发明,都与警务工作相关,都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落地生根、枝繁叶茂。不管是目前仍闪烁于天津市各大交通路口的交通信号灯,还是交通隔离护栏、标识牌,甚至是警用电击器等,他的发明广泛应用到智能交通、交通设施、城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警用设备等多个领域。要知道,《2010年天津市道路交通的管理规划》中,关于天津道路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建设资金结算总计为22.9亿元,无疑是一块诱人的蛋糕,勾起很多人的蚕食欲望。

现在看来,各种各样的专利像是武长顺的一只只“白手套”,服务的是一张依附于公权力之上的利益关系网,自导自演的招标也就沦为了形式。公开资料显示,35项专利中,4项专利为武长顺单独发明外,其他31项,均为武长顺与多人共同发明,武长顺为领衔人,与武一起发明专利的人员,几乎均为其下属部门人员或领导。不难想象,一家公司有了这些重量级“合伙人”,实现“发财梦”还会远吗?

必须正视的是,在涉及公共利益的招投标中,一些部门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资金的安排者,也是代理机构的遴选者,还是许多项目的招标人,同时又是部分投标人的“主子”,招标工作的仲裁者,集决策、执行与监督权力于一体,极易滋生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

所以,一个被当地人称作警界“不倒翁”的人倒了,为反腐叫好的同时,更应在扫除负面影响方面“着墨”,一者要彻查每一项“武式”专利背后的利益链条,把那些打着专利幌子大捞特捞的“蛀虫”一网打尽;二者要审视与完善相关的招投标流程,使其更规范、更阳光、更有效。

【假如一个地方的公安、交通领域的建设项目和政府购买实行严格规范的招标,假如人们能够通过公开或非公开的渠道,“人肉”出中标产品的专利人和中标企业的实际老板是公安局长,王立军、武长顺们的“专利生意”还能得心应手做下去吗?】

中央纪委近日公布,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公安局长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据报道,武长顺共申请了35项发明专利,多与智能交通等领域有关,掌握其专利的公司多有公安背景,经营范围也与其管理的领域多有重合。专家分析,这种操作模式容易在采购过程及对专利人的奖励环节出现利益交换,武长顺可能涉嫌利用专利在天津交通领域牟取不正当利益。

作为省级公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武长顺在繁忙公务之余搞发明创造,且一下子就搞出几十项专利,大多运用于公安、交通等领域的市政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如他享有专利的一种信号灯,曾遍布于天津各区县、街道,让人刮目相看。如此一手抓公安工作、一手搞发明专利,大约只有重庆市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能与之媲美——王立军在知识产权部门申请的专利多达150余项,其中大部分是警察装备,从女警官的雨衣、网吧监控系统到反恐车辆的外观设计,琳琅满目,一应俱全。王、武两人主政地方公安部门期间申请的这些专利,都在自己管理的地方和领域大量运用,都涉嫌从中牟取巨额利益,两人的操作手法与牟利模式惊人地相似,想来绝非偶然的巧合。

公安局长是地方政府重要部门的主政官员,其首要职能是全面管理地方公安工作,对打击违法犯罪、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治安负有重大责任,这决定了公安局长不可能有时间、精力从事发明创造。如果一个公安局长搞出了几十项上百项发明专利,只能说明他要么原本就是天才的发明家,要么就是荒废了本职工作。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他应当立即辞去公安局长职务,专心从事发明创造,以充分发挥人才的最大优势;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他作为公安局长也是严重不称职的。不过,王立军和武长顺属于第三种情况,他们原本都不是天才的发明家,搞出的多项发明其实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因此并没有荒废他们的本职工作,相反,两人都把自己的专利运用于职权管辖的领域,算是把“发明创造”与本职工作联系起来,并获取了巨大的“专利效益”,这等好事怎么就落到他们头上了呢?

普通科研人员申请的涉及公安、交通领域的专利不在少数,其水平并不在王立军、武长顺的专利之下,为何重庆、天津两市的公安、交通领域,一度主要采用“自家局长”的专利?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公安局长的“专利”不是普通的专利,而是以公安局长的权力作为保障、能迅速大量运用并产生巨大利益的特殊专利。公安局长的“专利”其实不是一种技术发明,而是通过权力保障而获取的一种“专有利润”,是由一套权力独断、暗箱操作机制带来的“特权利益”。严格说来,王立军、武长顺将自己的“专利”变现为“专有利润”、“特权利益”,与其他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官员以权谋私、招权纳贿一样,都是运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两者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前者包装了一件“发明专利”的外衣,让公安局长的“专利生意”变得更加幽暗隐秘。

公安局长以“专利”为掩护,以权力为保障,赚取巨额的“专有利润”、“特权利益”,堪称权力腐败的典型样式。要惩治预防这类以发明专利之名、行非法牟利之实的新型腐败,惟有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反腐思路,通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各项改革,对权力进行有效规范和制约,将权力运行置于职能部门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之下。

试想,假如一个地方的公安、交通领域的建设项目和政府购买实行严格规范的招标,假如人们能够通过公开或非公开的渠道,“人肉”出中标产品的专利人和中标企业的实际老板是公安局长,王立军、武长顺们的“专利生意”还能得心应手做下去吗?

本报评论员 潘洪其

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长武长顺落马后,对其仕途的回顾与起底纷纷展开。

武长顺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似乎并不容易下结论。有报道说,长期以来,武长顺以“勤政、亲民”的形象示人,在全国公安系统首创“大接访”,对下属十分和气,是个“发明家”,有35项专利,被人们称为“学者型官员”。但另据媒体披露,早在1992年初,天津整治娱乐场所时,武长顺就被抓到与一名女性从事不正当活动。至于他领衔发明的遍布天津的交通信号灯,在坊间的评价完全是另一幅光景,由于不带秒数显示,让司机心惊肉跳,被天津的哥们讽为“武氏专利”、“创收项目”。

种种说法描绘出的是一个复杂的武长顺,人们对他的评价不是众口一词。但仔细分辨,可以发现众说纷纭中的微妙。“学者型”、“发明家”、“和蔼”,这些评价多来自和他朝夕相处的人,其中多为他的下属,而且只是落马之前的说法。“武氏专利”、“创收项目”的评价之声来自民间,在武长顺落马之后涌现出来。准确地说,在武落马之前,他长期保有较好的官声,坊间曾出现的一些抱怨,对他并没构成影响。

综合一些反腐案例来看,有一些“老虎”曾经有过不错的官声,但充其量,那只不过是官场声誉,是同僚们的相互恭维与下属的阿谀。这样的“官声”,来得容易,一举一动都可以博得美名,喝彩总是伴随左右,挥之不去。“学者型”、“发明家”、“和蔼”,难道不是一些腐败官员落马前常见的评价吗?在“老虎”的位置上,意味着有巨大的权能,意味着一切负面评价主动、自觉消声,那些尽可能搭边的美好词被倾力搜索,积极献上。

从坊间的角度看,其实对武长顺的微词早已存在。网络上,不少人感叹天津的信号灯没少听人骂。有人直言,关于信号灯,可以来天津问问的士司机们,特别恶心。甚至翻找几年前天津政务网,就有关于信号灯设计有严重问题的投诉。但一些时候,民间的抱怨总是微弱的、零星的,对于官员树立的强大“官声”,无法产生影响。也许“武氏专利”给当地人们出行带来的是麻烦,但可能最终又并不妨碍它成为专利,成为政绩。

怎样才能称之为好官,这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学者型”、“发明家”,一些光鲜的称谓轻易赠上,但拿到坊间百姓那里去考考,可能马上露怯。有时候,一个官员在他置身的官场,和他所处的地方,往往收获着不同的评价。腐败官员起底报道,仿佛揭示了真面目,产生轰动,但在当地、坊间,一些事迹人们可能早已知道。归根结底,一个地方的民众如何评价他们的官员,并对其官声、仕途产生实质影响?

民众对“作秀”的把戏心知肚明,但从现实来看,一些官员作秀屡试不爽,更有甚者乐此不疲,靠作秀出政绩,原因在于看穿其把戏的人们也没办法,他们的声音太弱,于是作秀变得低成本、高收益。要听到来自社会最多数人的声音,那些腐败官员的光鲜“官声”,也将成为容易戳破的泡沫,不再那么容易好混迹。

□ 本报评论员 李杏

刚落马的天津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居然是个“发明家”,他在任上时申请了35项专利,其中34项与智能交通等领域相关。1999年后,武长顺部分专利被大规模用于天津的交通领域,他获利甚丰。(《新京报》8月11日)

了不起,武长顺,“中国的爱迪生第二”非你莫属,不,应该叫“爱迪生第三”,因为王立军比武长顺还牛,他在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那会儿,申请了187项专利,所以有资格做“老二”,武长顺只好屈居“老三”。既然有“老二”、“老三”,公安系统恐怕还潜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发明大王”,“老四”、“老五”总有亮相的时候。

公安局长成“发明家”,我这榆木脑袋实在想不出其中的奥妙所在。王、武两位都是直辖市的公安局长,想来政务繁忙,一天到晚奔波在维稳最前线,哪有闲暇和兴致去从事发明创造?搞发明创造的人大多得是耐得住寂寞的人,爱迪生就不去说了,就以“发明大王”任文林来说,从1992年起,他共申请了121项专利,获得国家授权的有40余项。为此,他付出了巨大代价:负债累累不说,还承受了妻离子散之痛。万般无奈之下,2001年9月,他向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了“失业救济金”,过起了靠吃失业救济搞发明的生活。

这里,我不想探讨王、武二人为什么那么热衷于申请发明专利,其中缘由报道已经说得很清楚,就是借专利牟利。我想追究的一点是:王、武两人申报的专利何以那么容易获批?难道他们申请的发明专利特别重要或者说特别有创造性吗?我看未必,如王立军“发明”的女警官雨衣无非是添加了点红色,这也能算是发明创造吗?如武长顺“发明”的交通信号系统,全市推广使用后不久就出现了问题,很多路口干脆撤了,这样的专利有多少技术含量?

不解的是,掌握发明专利审批大权的各级知识产权局对王、武两人申报上来的专利申请来者不拒,照单全收,无论是应批还是不该批的都批了。这不免让人生疑,掌握专利审批大权的部门似有看人(实则看官职)而不是根据申请事项在行使审批权。审批者难道就没想过吗?如王立军、武长顺这样的大忙人、大官人,有这么多时间、这么高的兴致从事发明创造吗?难道有关审批机构就不怀疑申请的专利有水分吗?难道就不怀疑此中有诈甚至是借机敛财吗?

一方面,普通百姓申请发明专利难于上青天,如发明了“能够发汉字短信手机全世界首创人”的王国起,在申请专利中遭遇了诸多曲折,任文林就更不要说了;另一方面,则是某些官员申请专利轻而易举,两者构成的反差,不正说明有关知识产权的审批部门在发明专利的审批上涉嫌失职渎职?

古往今来,官员在任上成为发明家的事例极为罕见,在当今中国这样的体制下,肩负保一方平安的公安局长成为“发明大王”更是不可思议。王立军、武长顺这样的贪官之成为“发明大王”,绝对是中国乃至世界科技史上的笑话!相关知识产权审批部门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刻反思,尤其是当媒体揭露他们之热衷发明专利申请旨在借机敛财后,更应警觉,今后在审批官员的发明专利时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切不要再助纣为虐。

【武长顺“发明”了哪些东西,公众兴许不便置喙,但现实中,有些“发明家官员”以“发明”之名行敛财之实,却值得警惕。】

近日,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长武长顺遭起底。在落马之前,他以“学者型官员”和“发明家”的身份扬名立身。落马之后,人们质疑其“发明家”头衔是否名副其实,16岁便参加工作的他,在并无工作间隙的情况下,又是如何做到这些的。

而现在看来,他的“发明家”身份也难经得住推敲。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天津纪检系统、政法系统干部透露,武长顺落马应与中央巡视组有关,或涉及利用申请的多项专利在天津智能交通建设及与交通相关的领域中谋取不当利益。武长顺申请了35项专利,其中的34项与智能交通等领域相关。1999年后,武长顺部分专利被大规模用于天津的交通领域。

应看到,武长顺是某些“专家型官员”名不副实的典型,只不过他还顶着“发明家”的名号。简单举一例,武长顺的“同行”,曾任重庆市公安局长的王立军,除学历耀眼外,也曾有多达150项发明专利,据媒体报道,这些专利“获利惊人”。更值得注意的是,王立军的专利大部分是警察装备,被大量用于重庆公安系统。这与武长顺发明的智能交通领域专利,被大规模应用于自己管辖的交通领域如出一辙。

据新京报梳理,武长顺发明的35项发明专利,有12项专利所有权属于三家公司,其中两家与公安系统有联系。其中的具体瓜葛,有待相关部门详细调查并予以公布。作为一个系统的主管者,学习了解相关业务是职责所在,但如果过于“学以致用”,自上而下推广自己的“发明”,首先难逃瓜田李下之嫌。而若公然自己发明、自己推广、自己得利,只能说明某些部门权力之集中、嚣张。“权力私有化”的现象已相当严重。

实践证明,有些“发明家官员”是以“发明”之名行敛财之实,而有些“专家型官员”是借官员之身攀“专家”之名。这些乱象,也是“权力通吃”的表现。查处这些案件时,有必要总结其中权力换取名誉、“发明”并进而兑换利益的规律,然后亡羊补牢,筑起相应的制度之墙。

□西坡(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