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的社会需要更和谐的人际关系
来源:东南网 2011-08-22 编辑:黄水来
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不必探寻事发的原因,不需更多解释的理由,就凭法院这“莫须有”的判决理由,就平添要为车主许云鹤鸣不平的冲动。法院居然可以拿推理和假设性的缘由,作为判决的依据,实在匪夷所思,也令人跌破眼镜。敢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院,所依据的事实和遵循的准绳到底在哪儿呢?如果可以拿这样的理由断案,社会还需要通过法院来惩恶扬善吗?不客气地说,只要无赖就能把任何事情摆平,哪里需要法院伸张正义。 发生在天津的这个离奇案件,不由得让人想起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正是这个堪称空前,现在看来却不绝后的“莫须有”判例,给公众的价值观和道德观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已经并将继续在社会上产生深刻的影响。之后,河南19岁大学生扶起倒地老人,被法院判赔7万多元;杭州八旬老人街头摔倒,众人送衣报警都不敢扶。江苏淮安市59岁老太周翠兰捡到1700元现金,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周继伟,对方却坚称丢了8200元,坚决要求返还另外6500元,最后竟被告上法庭。凡此种种,不仅与助人为乐的传统观念相距十万八千里,更扭曲了正常和谐的人际关系,以致相互猜忌、人人自危,真令人扼腕忧心。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