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业主被要求须在短期内让空置房屋得到重新利用。在房屋空置率超过10%的市镇,地方政府甚至会推倒无法出租的住房。”此前,一则关于德国闲置房政策的帖子在网络上广泛传播。近日,德国驻华大使馆新闻处向记者证实,这则关于德国空置房政策的传言并不属实。(11月3日《北京青年报》) 这一次,所谓的国际惯例又被戳穿为一张虚拟的虎皮。不妨回顾一下这个以讹传讹的德国空置房政策:2008年,有媒体称,“西班牙《起义报》7月14日发表文章,题目是‘欧洲向闲置房开战’,指出在德国,业主必须使空房得到重新利用,在房屋闲置率超过10%的市镇,当地政府还会推倒那些无法出租的住房。”随后,不少媒体加入传播和转载的大军。再后来,这一说法被知名房产评论人牛刀转载,其2010年8月的博客文章《欧洲各国住宅空置一年以上就可以免费入住》也引述了这则信息。最近,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举行的“中国与世界经济论坛”上,一位专家再次提出,“中国房产政策可以向德国学习,闲置3年,房产税翻番;闲置5年,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7年,收归政府所有。”于是,一石千浪,直至泡沫崩盘。 当然,如果我们仔细考量一下这个道听途说的消息被证伪的历史,基本能看到这个时代在前进的一些足迹:一是世界扁平化,加之私媒体的发展,更令“权威谣言”难以立身,专家学者或立场先行、或不求甚解的所谓国际惯例,很容易让那些早就对国际社会了然于胸的民众侧目或哑然。譬如今年此则虚假消息再度出山,微博认证为“2008年从北京徒步到乌鲁木齐的德国人”的“雷克小流氓”立马就回应称,这个政策“我都没听说过”。二是法治理念成为日益深刻的共识,在号称“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私产保护严苛的西方国家,如此动辄就“推倒”的行为,实在离物权逻辑相去甚远,因此,尽管中国的民众渴望房子,却不会天真到真希望公权随意“推倒”私人房产来成全自己的刚需——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公共理性。三是在公民社会,合理质疑已经成为独立思考的常态。若干年前,专家说什么、我们听什么,但今天的中国,专家学者的“至理名言”,恐怕都会遭遇从“脑袋”到“屁股”的打量,批判精神、思考能力,是一个社会最大程度接近真相的重要力量。 客观而言,国际惯例本身无可原罪,这一发轫于国际贸易的专有词汇,某种意义上代表着人类对公共事务的共有认识或共同价值,有不少值得借鉴或学习的内涵与外延。但值得注意的是两种可疑的姿态:一是左手国际惯例、右手中国国情。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时称是“国际惯例”、民航业收取机场建设费却称是“国情使然”;为延迟退休造势时称是“国际惯例”,回应养老金双轨制时又称是“中国国情”……大概的意思是,左右都是对的,横竖都是有理。二是以国际惯例的名头吓唬人,言外之意就是“懒得跟你多解释”,都国际惯例了,还不够牛叉吗?在这样的逻辑下,公众的知情权就只能止步于所谓的惯例,而至于公平透明的博弈,也在惯例的帽子下一应省略。 国际惯例不可怕,可怕的是以为掌握了国际惯例或假装编制出国际惯例就不讲道理。公民社会也好,人民社会也罢,一切事关公共利益的制度设计或价值取向,总该是道理与道理的碰撞、是权益与自由的争鸣,而不能总把居高临下的国际惯例当做强权思维的时髦衣裳。为了防止继续贻笑大方,以后的公共议题上,还是少谈点国际惯例,多讲些现实道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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