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萝卜加大棒”政策不能忽悠人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正式公布《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通过在货币补偿中增设“改造奖励”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对于拒绝拆迁的,《指导意见》明确,如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户数达到或超过总户数的2/3的,对逾期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拆迁人可向 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启动拆迁裁决程序。(南方报业网1月28日)
在新的《拆迁条例》问世之前,为应对可能出现的“钉子户”,保证拆迁的顺利进行,广州通过增设“改造奖励”的方式提高拆迁补偿标准,鼓励被拆迁户主动搬迁,这一做法是个有益的尝试,对于广大被拆迁户来说也是一个利好消息。但同时,地方政府并没有排除强拆的可能。对于拒绝拆迁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如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户数达到或超过总户数的2/3的,对逾期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拆迁人可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启动拆迁裁决程序。一旦提交拆迁裁决程序,接下来恐怕十之八九就是强拆了。
尽管如此,较之于之前动辄暴力强拆的情形,《指导意见》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虽然仍就挥舞着“大棒”,起码还给被拆迁户挂起了一个“胡萝卜”,软硬兼施总比一味蛮横要好得多。但是,就怕这项好的政策在贯彻实施过程中被异化,被拆迁户吃不到“胡萝卜”,“大棒”却依然在挥舞。
相关新闻
- 2010-01-26拆迁为何拆出10个亿元户400千万户
- 2010-01-23城市,能否让“拆迁”更美好
- 2010-01-22从“拆迁”到“搬迁”重在界定公共利益
- 2010-01-22拆迁变搬迁名至何以实归
- 2010-01-22“拆迁”改“搬迁”,希望不只是玩文字游戏
- 2010-01-22不管搬迁还是拆迁 公民权利优先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