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的科学内涵
武警部队承担着特殊使命任务。《人民武装警察法》赋予武警部队安全保卫、防卫作战、抢险救灾、参加国家经济建设四大类任务。其中,安全保卫是武警部队最主要、最经常的任务,它包括执勤、处突和反恐维稳。执行这些任务,常常面临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相互交织的情形,常常是在事发突然、情况紧急、反应时间极短的情况下行动,而且要求对各种复杂情况处置有据、出手果断、圆满高效。因此,武警部队现代化与军队现代化既有共同点,又有所区别。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的科学内涵,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有效履行使命任务与现代化建设紧密结合,坚持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相统一,以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武器装备建设为重点,力争尽快实现从摩托化、机械化向信息化的跨越。
坚持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相统一。武警部队的现代化是以革命化为方向的现代化。这就是说,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必须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以党的大政方针为基本依据,遵循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革命化主要解决建设方向问题,是现代化和正规化的根本保证;现代化是中心任务,主要解决战斗力问题,是革命化、正规化的实践依托;正规化是重要基础和条件,为革命化和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三者彼此联系、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离开革命化,现代化就会迷失方向;离开正规化,现代化就会失去保证。必须把现代化与革命化、正规化统一起来,做到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坚持以使命任务为牵引。武警部队因使命而存在。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必须把有效履行使命任务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提高履行使命任务的能力进行总体筹划,使现代化建设有方向、有目标、有动力。执勤、处突是武警部队的中心任务。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必须以出色完成这一任务为中心,通过重点关注、重点建设、重点保障来提高完成任务的核心军事能力。同时,统筹兼顾好核心军事能力建设与完成多样化任务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任务。
坚持依法推进。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系统,必须依据目标、任务、步骤有序展开。法规制度是对目标任务的高度概括,是对方法步骤的科学归纳,是对实践经验的规律总结。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必须把法规制度作为基本遵循,坚持用条令条例规范各项任务的开展,做到部队建设按条令管、按纲要建、按大纲训,保证现代化建设科学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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