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级政府的公共支出结构还不够合理,据专家估算,如果政府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到位,中国居民消费率可以提高3.1个百分点。为此,要优化公共支出结构,较大幅度增加对“三农”、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的投入,切实改变公共福利投入“不及”的状况,要构建适度的发展性社会福利体系,推动形成“与提高人的生活福利质量相适应的可持续消费模式”,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在我国,由消费资源分配不公、消费过度分化等带来的社会不平等问题,日趋严重。作为再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福利的制度安排,是影响居民收入和消费分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国居民消费差距逐渐扩大
当前,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城市不同收入群体之间,居民消费分化现象都非常明显。
第一,居民消费水平的区域差距明显。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西部、中部和东部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呈上升阶段,差距也开始扩大。以2006年为例,东部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14967.38元),西部最低(9728.45元);东部人均消费性支出最高(10870.49元),中部最低(7260.44元)。
第二,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巨大。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1243元,而农村居民该项支出只有3661元。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比从1978年的2.68∶1扩大到了2008年的3.07∶1。2008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已达到3.31∶1,若把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医疗等考虑在内,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差距高达5—6倍。
第三,城镇居民消费差距也在不断扩大。1998年,最高收入组年人均消费支出是7593.95元,最低收入组年人均消费支出是2397.60元;2007年,最高收入组年人均消费支出是23337.33元,最低收入组年人均消费支出是4036.32元,极值比从1998年的3.17扩大到2007年的5.78。
最后,炫耀型消费、虚荣型消费、攀比型消费等过度高消费现象严重。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过度剩余的钱财将暴富人群推向了追求刺激、贪图虚荣的挥霍炫耀型、攀比型消费方式上来,造成消费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低收入群体基本消费水平与生活水平的下降,引起社会经济资源分配不公、社会阶层矛盾加剧等问题,埋下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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