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县委、政府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加快科学发展的前提,建立以“分月排查、分级调处、季度回查、半年小结、年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综合排查调处机制,落实滚动排查、信息报送、定期通报、领导包案、重点督办等制度,不断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对每月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及重大信访问题和积案,及时进行通报,并由乡镇领导班子领导牵头督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积极配合有关村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采取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重点解决好移民搬迁、征地拆迁、就业、就医、教育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信访案件,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排查化解。严格实行台帐管理,办结销号。通过定期进行排查和调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解决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
3、定期接访群众。建立定期接访群众制度,畅通人民群众的诉求渠道,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来访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一线接访制度,开展党委书记定期下访、班子成员定期走访、人大代表下乡巡访、单位部门轮流接访等活动,拓宽群众信访渠道。特别是对农村贫困群众、孤寡老人、失足青少年等人员,要认真开展上门走访,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愿望、要求,想方设法为他们克服困难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建立保障机制,确保“三进三同三定期”活动有序开展
(一)组织保障机制。县委成立“三进三同三定期”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办,由县委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从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抽人具体办公。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乡镇实情,对“三进三同三定期”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具体方案、作出专项安排。
(二)领导先行,示范带头。县委要求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带头调研走访群众、带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带头帮助基层理清发展思路、带头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以良好的作风推动“三进三同三定期”主题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作好“三进三同三定期”活动专项记录,县级领导定期抽查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三进三同三定期”活动的情况,指导和督促相关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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